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分割约定是不是有效?
张三与李四于1996年登记结婚,结婚以后生育一女、一子,现均已成年。
张3、李四于2020年签署《说明》,内容如下:张3、李四去办理离婚手续是为了便捷海淀某小区房屋的供应,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不做分割,是一同财产。
次日,双方签订《协议书》,内容如下:A区某小区201号为张3、李四一同财产。新购B区某小区房子也为张3、李四一同所有。
签订该《协议书》当日,双方登记离婚。离结婚以后,男方张三不认可复婚,并提出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李四坚决需要复婚,多次协商未果后,张三提起离结婚以后财产纠纷之诉,倡导此前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假,需要重新分割夫妻一同财产。
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但就一同财产而言,双方前后签订《协议书》与《说明》,结合A区房子供应、B区房子购买的时间,可以认定二人离婚的真实意图系为了获得离婚带来的经济利益,避免国家的管控政策。
故法院最后认定A区房子是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同财产,以该房子售房款购得的B区房子与盈余房款均是双方一同财产,应予分割,具体分割比率结合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及过错程度等原因酌予确定。
01 什么是假离婚?
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要,一致赞同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
通常而言,“假离婚”是什么原因有以下几种:
1、双方为了福利分房、买房、职位升迁等缘由;
2、一方通过假离婚的方法,哄骗他们达到真离婚的目的;
3、双方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
4、其他不正当的目的。
假离婚情形有以下2种:
1、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一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2、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方法向他们许诺先离结婚以后再复婚,以骗取他们赞同暂时离婚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假离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法,但也不排除当事人为了达到“逼真”的成效采取诉讼离婚的方法。
02 假离婚买房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要了解,国内法律上并没假离婚的定义,只须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依据《民法典》第1080条的规定,只须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双方即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不再享有夫妻权利,也不再负有夫妻义务。
此外,假离婚一定量上存在非常大的风险,一同财产会将变成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协议效力应当满足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如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根据协议约定分割夫妻财产。
第二,离结婚以后购买房子的问题,可能涉及夫妻一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需要由男女双方提供证据证明,如无证据证明,法律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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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源衡泰贵阳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中国法掌握会员。具备多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在国内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媒体广泛报道。何帆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擅长梳理案件脉络,能准确把握法官裁判思维,直击案件要害。在多年来的法律实务工作中,坚持以理论指导实践,再以实践反哺有关理论,不只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更是对专业常识有了深入研究。好的职业操守,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灵活的案件处置方法,使之善于以最短的时间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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