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秦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因法律意识淡薄种植罂粟,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依法惩处
基本案情
2022年新年前后,被告人秦某某在自己家里附近捡到一颗罂粟果实,后将罂粟种子撒在自己家里菜地长出幼苗用于治病,共长出罂粟苗723株,于2022年3月1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并铲除罂粟苗。
2022年6月2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别中心检验:送检的723株疑似罂粟苗中检出罂粟特异性DNA片段。
2022年3月17日,被告人秦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我们的罪行。
裁判结果
本案由淮北烈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
法院觉得,被告人秦某某非法种植罂粟723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秦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我们的罪行,想同意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秦某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据此对被告人秦某某以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公安机关扣押的毒品原植物罂粟七百二十三株,依法予以没收。
典型意义
目前毒品犯罪形势严峻,在国家的大力宣传之下,绝大多数群众了解毒品风险,可以做到抵制、拒绝毒品。但在此状况下,仍有部分群众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去种植罂粟,此类犯罪人一般文化程度较低、缺少对毒品的明确认知,不知道种植罂粟对社会的很大风险,且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综合该案事实、证据、法律,兼顾法律成效与社会成效的统一,对秦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既打击了毒品犯罪,又贯彻了刑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事诉讼法